第 2 章(1 / 1)

第二章

侯全穿了件白大褂,肚子微隆,像是名坐办公室的老干部似的,眯着眼看了看四周,再瞅了眼席舒,笑笑道:“席舒先到了,去把勘查箱拿过来吧。”

“带来了。”席舒积极的从勘察车里,将一只大黑箱子提溜了过来,厚厚重重的很有质感的样子。

打开来,就见上盖规规整整的挂着钳子、镊子、骨锯、骨凿、骨锤,骨剪等物,下盖却是胡乱的分成三个区域,乱糟糟的有棉花有纱布,有注射器有卷尺,有不锈钢餐盒,有毛巾……

侯全首先自己拿了口罩戴好,看席舒和现场的民警都带了口罩,才考校式的问:“知道为什么到达现场第一件事是戴口罩吗?”

席舒道:“起防护作用,也避免污染现场。”

“这是书本上的理由。”侯全给已经戴了两层手套的右手,又戴上第三只手套,才说:“进入现场戴口罩,是为了遮盖表情。”

席舒一愣。

侯全继续道:“做警察的,做法医的,都是见多了尸体的。有的人,尤其是你们年轻人,说话说着说着,表情就控制不住了,万一有人笑出来,再遇到媒体或者群众拍照,这就很麻烦了。所以,我的勘探箱子里,带最多的永远是口罩。来现场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戴上了再说话。”

席舒恍然。

侯全带着手套,开始对尸体进行检验。

尸表检验应按着先一般后局部,由上至下,从前到后的顺序进行。

首先检查衣着物整齐程度,按扣有无损缺,有无撕裂痕迹,衣着的质料、颜色、件数、样式及附着物。

继之,脱掉衣着物,观察尸体的一般状态,检查发育营养状况,有无畸形。

而后检查尸体现象,测定尸温,尸斑出现的位置、颜色、形状和程度,尸僵的部位及强度,有无皮革样化、腐败等。

最后局部的检验,则是对损伤处进行更为细致的检查。

比如头部有无损伤和异常,颜面有无肿胀发绀和点状出血,上下眼睑有无溢血点、角膜透明程度,颈部有无索沟、扼痕或其他异常现象。

席舒也学着多套了两层手套,侯全一边做检查一边让席舒做记录,接着又要了穿刺针和注射器,抽了血尿备用。

不一会儿,刑警大队长也赶了过来,紧接着,就是县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和局长,亦是匆匆而来。

“法医这边有什么结论?”局长亲自询问,身后跟着副局长,刑警大队的大队长刘建国,以及几名刑警大队的中队长。

命案是刑事案件中最受重视的,尤其是新发生的命案,配置以行政级别来计算,得是普通案件的上百倍。

最近这些年,命案的发生率明显呈下降趋势,但对警方来说,重视程度则是直线上升。

侯全不慌不忙的站起身,挺了挺肚子,道:“致死原因,初步估计,是锐器插入后颈造成的颅脑损伤,目前没有发现其他的伤口。具体情况要回去剖开了看一下。”

局长“嗯”了一声,自己也观察着现场。

侯全继续道:“尸体有搬运的痕迹,地面上的血迹也很少,所以,死者应该是被抛尸在了这边……”

“很有可能是激情杀人后抛尸了。”大队长刘建国等侯全说的差不多了,给出了一句判断。

……

现场勘察结束后,尸体很快就被送到了殡仪馆。

在法律上,尸体解剖还是有很多的门道的。

自然死亡,通常不会进行尸体解剖,比如说机体的衰老无疾而终,或者因某种疾病导致的死亡。

但是,如果死者家属与医疗机构产生医疗纠纷的话,必须明确死亡原因才能依法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所以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

非自然死亡,是否需要解剖分为很多种情况。

比如一些刑事案件,外伤、中毒、烧死、机械性窒息等,案件的性质必须进行尸体解剖才能明确。

其次是意外或事故案件中的死亡,如服毒、吸毒、CO中毒、溺死、触电、坠楼、饮酒后等,公安机关排除刑事案件后,死者家属可以申请尸体解剖查明准确的死因,算是给家属自己一个交代。

若死者生前购买了保险,或为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常要进行尸解。

还有较为少见情况,比如蛇等动物咬伤后死亡,怀疑或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死亡(SARS等),也是可以申请解剖的。

县区级的解剖地点,通常是在殡仪馆。

地级市以上的公安局,才可能会有自己的解剖中心或者是法医鉴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