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还是难以忘记你(3 / 3)

这证明,我内心里还是难以忘记你。”

这回陈锋沉默了,她的这番话让他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没错。

他跟沈琳一起六年多,将近七年的时间。即便沈琳没有跟他一起吃过苦,但肯定没有享过多少福。

首先就是他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婚房,基本上属于是裸婚状态,只这一点就让她在单位很难抬得起头来。

她的工作单位是事业单位,众所周知的福利好社会地位高,其中大部分人也都是本地人,理所当然地就有些看不上外地人,更不用说没车没房没钱的外地打工仔了。

而沈琳长得漂亮,还是正式编,也算是本地人,就嫁给了他这样的外地打工仔,不仅她家人和亲朋好友都不能接受,她单位同事也会觉得她脑子歪特了。

这一点,是陈锋一直亏欠她的。

其次,就是她当年为了嫁给他,差点跟父母断绝关系,这一点是大多数女人都很难做到的,这说明她当初要嫁给他的决心很大,是真的很爱他的。

尽管之前他已经给了她百多万“青春损失费”,但这点钱显然无法弥补她当年对他的付出和牺牲。

“我说这么多,你能理解吗?”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后,沈琳再次开口询问。

陈锋这才微微点头说:“当然理解。你说的很对,你当年嫁给我遭受了很多委屈,是我欠你的。若是你愿意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买车买房,做为一点弥补。”

沈琳伸手抹了抹眼泪,然后语气坚定地说:“你若是真觉得欠我的,就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和你现在的那几个女人公平竞争。不然,你现在给我再多的钱,我也不会觉得开心,还会一直陷入后悔和不甘心的不良精神状态中。”

陈锋苦笑说:“你跟她们是不一样的,我若是同意你这个要求,是对你的不尊重。”

沈琳恨声说:“你若是不同意,才是不尊重我,甚至是对我的人格侮辱,我都愿意跟她们公平竞争了,你还拒绝我,不就显得我比她们还廉价吗?”

这话没毛病,陈锋无法反驳,只能再次沉默。

“陈锋,当初离婚是你提出来的,我记得当时我还给了你机会,给你两个月时间,但你拒绝了。我现在求你给我一次机会,很过分吗?难道你还要再次拒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