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2 / 3)

着,老娘可不惯着。

“你现在认清我了吧?”

这些男人有一算一个,双标得很,自己花心滥情到处留情叫风流,换个性别,一个个义正严词的嘴脸实在令人恶心。

“我就爱在这里头堕落,麻烦您高抬贵手千万别救我。”

薄蓝到了家,将鞋子背包一甩将自己摔进沙发里,浑身疲惫。

其实,霍逸君真的可以算得上她的“初恋”,他的家世、外表和头脑样样顶尖,没有人不会对这样优秀的人有滤镜。

所以他们恋爱了。

毕竟是世家长大的,在一起时,他挺古板的,当时的她并不觉得如何,往往都会顺从他。

装成一个谨守规矩人人眼中的名门大小姐很简单,学会温和顺从,就像秦鸢一般,美丽的外表,柔弱的性情,适时的示弱。

她的喜欢来得快往往去得也快,一旦卸下那层滤镜,那些因为喜欢而顺从的选择便难以忍受。

用现在回望过去,她与他没什么分别,自我自负自私,这样的两个人除非有一方始终愿意委屈自己,否则他们根本走不下去。

如果霍家没有发生那些事,他没有被迫送到国外,继续下去大概也是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

但偏偏就是这样巧,留给了霍逸君现在的错觉。

白天补觉根本没能缓解熬夜的疲惫,方才的聚会还喝了酒,就算酒量好,这会儿也难免有酒劲上来。

因此这头还想着稍微躺躺就去洗漱,再醒来,只觉得整个人悬空着眼前的灯光晃得人睁不开眼。

薄蓝下意识往正转移自己的温揽州怀里躲,声音带着睡梦中的慢吞吞,“今天好晚。”

往常,温揽州都会回答她,毕竟下个学期就要毕业,隐约记得前两天正论文选题,不知道有没有决定好什么方向。

她问完感到自己又迷迷糊糊睡过去,但她这会儿的睡眠像是学生时代在课上的瞌睡,睡着了但实际只会过去两三秒的功夫,他有没有回答,还是门清的。

直到身体挨上柔软的床,还是没等到答案。

可能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迷糊着都察觉到了温揽州的冷淡,前边又赶上个不听人话的霍逸君。

薄蓝说话做事一向敞亮,懒得弯弯绕绕,一个两个的都交流困难,这脾气忽然就上来了,觉都醒了大半。

“你不是说在家等我,怎么不在家?”

她的质问让温揽州本就不悦的脸色又黑了一层。

怎么?才会了旧情人,这就迫不及待地挑他的事了吗?

他还想质问她,明明承诺过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做到?

想到在楼下撞到霍逸君,他表现得既“和善”又压根不屑掩饰的傲慢。

从头到脚打理的一丝不苟,一颗小小的袖扣就远远超过他浑身上下连同购物袋里所有物品的价格。

居高临下势在必得的姿态,可笑地宣誓主权。

真的很想让人上去揪住他的衣领,让他滚远点。

但所有的愤怒又湮灭在霍逸君小心地从上衣口袋摸出一只坠着红珠子的耳环,分明刻意极了却又装作无意,“耳环不小心勾到衣服了,正巧,帮忙物归原主。”

红珠子的红刺得眼睛生疼,什么情况下,耳环会勾到衣服?

他觊觎他的妻子,毫不掩饰又理所当然。

分明他才是薄蓝名义上的丈夫,有着法律有效的夫妻关系,但在霍逸君的言语中,薄蓝只是闹了脾气赌气,才让他这个“第三者”有了可趁之机。

是啊,她可能是情愿的。

她喜欢漂亮的皮囊,霍逸君的外表无疑是出色的,甚至两人之间的感情也是无疾而终,是最令人遗憾的戛然而止。

在感情上,她没有定性,之所以他们走到结婚这一步,是种种巧合和目的促成的,只有他在暗自窃喜,独自沉溺。

目光扫过薄蓝空荡荡的耳垂,剩下的那只耳环被他小心取下,连同落到霍逸君手里的那只被丢到垃圾桶。

光线还是刺眼,但眼睛也能适应了,薄蓝睁开眼,瞧见在一旁沉默的温揽州,瞬间脑海里闪过自己以往好多次的忍气吞声,哄着供着。

往日里斟酌着这位捏着自己小命,再大的脾气也就偃旗息鼓了。

这会儿也不知怎么了,这脾气怎么也压不住了,转念想想,自己来气的缘由也并不是无理取闹。

不过是想知道他为什么回来晚了,又不理人了。

怎么问一句都不行了?

还说什么喜欢我,我八百个前任也没见过这么喜欢人的?!

“不好说?又跟人误打误撞地进了小黑屋?耽误你培养感情了?”

这番话落到温揽州耳朵里就是所指之意就换了一层,她好端端地又提起旁人,又说些培养感情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情,分明是在故意挑事。

无法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