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当庭翻供(3 / 7)

将门虎女升职记 劭君 5516 字 6个月前

耻,无耻,无耻,你们在说谎——,”

法官立即敲锤警告,反应过来的袁深,赶忙和林父一起拉住了林子苏,不准她再乱说话。

金胜男撇了下嘴角,继续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讲道:

“上车后,我们说送她回家,她说学校关门了回不去。我们就问她是做什么的,她说自己在KTV做小姐,然后她就开始喊热脱衣服…,

我们都吓到了,就说给她在酒店开个房,明天再去学校,她说不要,说是经常有客人带她开房玩,玩多了,一点也不好玩,她提出想玩点刺激的,要去没人的地方。

后来去的废工厂,就是她提出来的,我们都不知道那个地方。法官啊,这真的不能怪我们,我们真的以为她是小姐,专门干那种事的。

而且那天晚上吧,我们也刚刚吃完饭,都喝了很多酒,也都有点醉醺醺的,你说有个这么漂亮的小姐勾引,我们是男人啊,不是石头啊,是不是?

她真的,真的,真的太开放了,太,太,o,open了…,在车上就跟我们亲上楼上,还摸我们,脱我们的裤子…被她这一勾引,谁能忍得住?

不过,不过,后来发生的事,就不记得了,主要是那晚实在喝太多了,断片了,后来怎么玩的,都没印象了…

直到几天后,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我们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我们很后悔,当时我们确实喝多了,失去了判断能力,所以下手就没了轻重。

知道出事,我们真的是,第一时间,就去投案自首了,天地良心啊,我们真的没有主观想去害她的意思。都是酒精惹的祸,再就是她也勾引我们了。

我们都是男人,都有需求,是吧,谁能顶得住美女的勾引啊?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不是,这真不能全怪我们,还请青天大老爷的法官给我们做主。”

林宗南的拳头越攒越紧,脸色阴得可怕。林子苏气得咬牙切齿,他们看过无数遍被告的供词,之前的供词完全不是这样的,怎么一夜之间就全变了?!

对面辩护席上的王良金等辩护律师镇静如常,甚至还带着点故意嘲讽的表情,挑衅地注视着林氏父女。

袁深赶忙对林子苏低声诠释,他们现在就是想激怒你,只要你沉不住气,和他们发生争执,甚至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对最后的审判都会有影响,你只有比辩护律师和被告更理智更冷静,像你爸爸一样,才不会让他们的奸计得逞,才能为妹妹伸张正义。

林子苏果然冷静下来,看向袁深,憋屈含泪地表示自己不会再冲动了。

袁深让林氏父女放心,只要二人能保持理智清醒,他们就有办法揭穿被告的谎言,检察官也不是吃素的。

林子苏点头答应,林宗南也强压怒火,冷冷地盯了一眼几个被告。

金胜男自我辩护结束,法官询问其他三个被告,说辞也都是如出一辙。在公诉人、辩护人的补充发问阶段,他们也都咬定“林子茜主动勾引、双方都喝了酒”的说辞,丝毫不松口。

而崔莫却开始“临场发挥”信口胡诌起来,说“林家在公安局有人,他们承认□□的罪行,是被逼的”,简直气不死人死不休。

法官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几个被告,向崔莫求证:“你的意思是,你们遭到了刑讯逼供?”

崔莫啊了一声,看了一眼金胜男,金胜男一脸茫然,本能地冲法官摇了摇头,崔莫这才意识到说错了话,赶忙摇头,说自己没说刑讯逼供,是想说林家有关系,涉嫌贿赂。那天我们是真的喝了酒,才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但真的没有□□和绑架。

但这却是越描越黑,法官瞪了崔莫一眼,这才回归主题,告诉他们,你们有没有喝酒,都不会影响判决结果。但你们所言有假,或涉嫌诽谤侮辱受害人的,法庭是要数罪并罚,会对你们重判的。

几个被告都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态度,坚决表示自己讲的绝对是事实。

随后,辩护人王良金作为代表发表辩护意见,其辩护书也将当晚原告林子茜喝醉酒、主动拦车、主动勾引、夜场工作、夜夜买醉、生活作风开放作为核心进行辩护。

认为原告一系列“不自爱”行为,才是诱发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林子茜虽是未成年人,但其行为作风,尤其是生理需求和主动性行为能力都无异于成年人,甚至需求更旺盛强烈。

我当事人的错,在于没能经受住诱惑。在酒精、被诱惑的双重刺激作用下发生了双方均自愿的性行为,不存在公诉人说的绑架、□□等罪名。

只是在性行为过程中,我当事人过于兴奋,加上酒精麻痹,导致激情过度,给受害人造成了伤害,但这并非我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这属于过失伤人。

而且事后我当事人也认识到错误,并主动投案自首,进一步充分说明,我当事人其性本善。本辩护人认为,惩戒本着教育为前提,不应过度量刑,给予我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案适用刑期建议如下:金胜